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浏览数:252次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秩序渐地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处理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和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与网络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杨耀海任组长,马道章副校长、李浩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庆久为办公室主任。赵芳任工作联络员,奚冬梅任语委办主任,具体负责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处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 管理及职责 四、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就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级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组室、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办公室、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第四章 基本内容 五、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以示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室名牌;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六、教学管理 1.老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报告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示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七、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八、学生管理 1.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2.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3.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4.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5.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6.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7.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