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年度考评制度浏览数:94次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加强素质教育,创建特色学校,依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对象:学校的所有教师。 三、评价措施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参见灵璧县教育局师德考核办法。采取教师自评与互评、领导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教师师德。取平均值记分。(满分为10分。) 2、教学行为评价依据联校考核办法及学校教研观摩活动评价标准,根据教师教案(3分)作业批改(3分)辅导(2分)理论业务学习(1分)学生活动成果(1分)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情况(20分)(满分为30分。在教研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成果的由学校领导组商定另行奖励) 3、“教师出勤”考核:(满分25分).教师出勤按教师人数的20%实行单项奖励。 A、值周教师的记录和学校出勤登记双向考核教师出勤,每周小结,每月上报联校,学期末汇总。 B、出勤基础分为25分,迟到1节课扣0.5分,无故1天扣10分,早退1次扣1----4分,事病假一天扣2分。 C、加班1天可以抵顶1天事病假。 D、空1节课扣相关教师5分。 E、无请假条或请假未调课视为无故。 F、工作期间学校组织查岗不在岗的教师,每次扣1分。(此项得分占教师考评总分25分,累计扣分超过25分的,在总分中扣取) 4、教学实绩评价: (1) 以优良率、合格率二项指标计算。 (2)个人各科得分=(个人所代学科合格率-对应学科平均合格率线+个人所代学科的优良率-对应学科的优良率线)÷2 (3)个人教学成绩得分=各科得分总和÷所代科目数(4)对男50周岁、女45周岁代主课的教师另奖2—3分.(此项占教师综合考评总分25) 5、学校日常工作抽检10分。 A、未参加学校或学校以上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交流活动的,每次扣1分。 B、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中,不能圆满完成规定的任务,每次扣1分。 C、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每次扣1分。(此项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在总分中扣取。) 四、评价结果 以上各块所得分数相加为教师一学期的综合得分。上报联校汇总得分第一名100分,其余教师得分依次按比例计算。学年末的考评分以两个学期的考评分相加除以2为综合得分。 五、加分规定 1、获得各种荣誉称号(有荣誉证的,包括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论文等)参加各种培训并领取合格证的,联校给学校所加的分数,其分值双倍加到相应的教师个人总分上。 2、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教师,学校领导组将酌情加1----5分。 3、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活动、竞赛并圆满完成任务的(或取得一定名次、荣誉、成绩的)则由学校领导酌情加1---10分。 4、在平时工作中团结同志,任劳任怨,踏实肯干,对学校所安排的各种任务从不拒绝,受到学校领导、教师好评的,由学校领导酌情加1---10分。 5、规范使用普通话,汉字的,测评结果优秀的则由学校领导酌情加1---10分。 6、其他(在学校考核方案中未规定的,属于特殊情况的)则由学校领导组在教师大会上表决通过,可酌情加分。 六、减分规定: 1、学校派出参加各种培训的教师,未能领取合格证的,每次扣1分,且差旅费自付。 2、因教师个人导致到致学校失分的,所失的分数值从相应的教师总分中双倍扣除,并将处罚记入教师个人和学校档案中。 3、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生家长对学校不满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相关教师1----10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次性扣相关教师“德”“能”总分的50%----100%。并通报全校。取消一学年评模评优资格。 4、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的,每次从总分中扣1---10分。 5、对学校财产不能妥善保管的,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一次性扣相关教师总分的10分。 6、工作消极,散布谣言,不团结同志、不利于学校工作的,一次性扣相关教师总分的5--20分。 7、批改作业出现错批漏批及知识性错误的一次性扣总分的2---10分。 8、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视其情节轻重扣除总分10---40分,并通报全校,将处罚记入教师档案中。 9、擅自收取学生其他费用的,视其情节轻重扣除总分的100分。 10、因教师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失误,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所扣分值由学校领导组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评模评优一票否决。 11、其他,在学校方案中未规定的,属于特殊情况的,则由学校领导组酌情减分。 七、考核办法: 1、本方案由学校领导公布,在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在教师会上通过后执行。 2、学校考评组每学期依据方案对本中心教师的教案、作业至少检查2-3次,取平均值计分,对教研活动依据每次的评价量化平均值计分。在进行考评时,教师要有学期工作汇报,依据学校考评方案,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注重对不足方面的反思,注重对经验的总结,注重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方面的目标定位。 3、领导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打分。并按联校规定排出名次。 4、对教师的考核结果,要有教师本人的亲笔签字。 5、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的教师,(只要学校半数以上的教师同意考评结果)学校有权向联校及有关领导据实反映情况,一切后果将由不签字的教师承担。 6、本方案中加减分的规定由学校领导组负责考评。 7、教师所代学科均未参加考试的,“绩”的分值依据平时的作业,教案及教学实绩,由考评组、教导处及所在班级教师和教研组酌情量化打分。 8、对本方案中考核的内容及方法,学校领导组应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并在教师会上通过后执行。 9、对方案中考核结果不能按时落实的,将由学校领导在教师会上说明清况,征的大家同意后,按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10、依据联校考核结果,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所受的罚款,依据学校和联校的相关规定,由领导组商量按比例对相应的教师进行处罚。 11、综合考评结果是教师在评模、评优、晋级、聘用等的主要依据。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9月5日 |